南海仲裁結果出爐,令人意外地一邊倒偏向菲律賓,與事前各界沙盤推演的結果大相逕庭,國內民族主義激憤再起,當然,捍衛南海主權的立場毋庸置疑,但若拿菲律賓法律團隊的訴狀,與兩岸政府不斷重申的南海聲明相比,如同雷射定位的精密狙擊槍與傳統連發步槍的對決,似乎小看了國際政治殘酷又現實的一面。
事實上,南海仲裁案能堅持到最後,已經出乎許多人意料之外。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推動仲裁並不容易,特別是一方堅持不理會的情況下,菲律賓必須跨過排除事項、替代解決機制、意見交換等環節,才能讓仲裁庭就實體問題展開裁判。中國主張本案真正的訴求是島礁主權與海域劃界,超出仲裁庭管轄範圍,但在2015年10月底的管轄權判決中,菲律賓律師團成功扭轉這個障礙,說服仲裁法官其主張無關主權、劃界或其他,得以促成今日的結果。而仲裁庭有沒有昧著良心做事?其實裁判法官在裁決書中有對管轄權問題做出詳盡解釋,觀者見仁見智。
法律是一個不管你願不願意,都不得不玩的遊戲,就算結果未必造成實質損害,都會種下日後各種理虧的遠因,在仲裁庭做出管轄權裁決後,中國不參與、不理會的理據已不被承認,但仍有權利回到訴訟、組成國際一流法律團隊,與菲律賓在法庭上正面交鋒。法庭究竟是不是一個講究公理正義的地方,要看你請的律師團夠不夠精明機巧,這是現代法治社會下的必然趨勢,僅管我們認為仲裁背後有大國勢力操縱,或是早已安排好的陰謀,但惟有在法庭上戰勝對方,才能維護自身的利益。
國際法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存在的意義是在不論國力,就國家之間的紛爭做出裁決,僅管沒有機構可以強制執行仲裁結果,仍然在國際社會間存在影響力。南海仲裁裁定太平島不得享有200海浬經濟海域,假如有中國船艦在200海浬內扣押在其中捕魚的菲律賓漁船,國際社會會如何理解呢?但是,法律的意義是動態的,假如國際法社群內的其他國家,基於自身小島礁可或取的利益,一同表態不支持仲裁庭對島嶼的標準,或是提出相關理據及比較,減損此次裁決的權威性,那麼再下一次裁決中便有可能做出修正。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其立法者當然就是國家本身。
如果這個標準鬆動或改變,太平島的地位也將會改變,勢必將影響此次裁決對中國不利的局面。那麼形成這樣的論述,贏得國際社會的支持,需要甚麼努力?必然是依靠擲地有聲的法律論述,而不是情緒性的發言、或者民族主義式的行動,因為那樣只會重複落入對方設下的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