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拘捕一名54歲姓李本澳女子,懷疑她利用「 投資玉石可得高息回報 」為由,詐騙另一名本澳女子約78萬港元。
司警昨(21)日公布案情指出,女事主者於年在公園做運動期間認識女疑犯。其後於同年10月,女疑犯藉以投資玉石生意每月可得到10%高息回報為由向事主借款。女事主信以為真,先給她三萬港元。往後由2015年10月至年7月間,事主多次借錢給疑犯,合共78萬港元。期間雙方保持聯絡,疑犯則不斷稱自己周轉不靈,遲遲不還錢。
到2019年3月,事主感到事有蹺蹊,叫疑犯盡快還錢否則報警,疑犯此時則指自己「 仲差少少錢 」,承諾未來將會還錢,並簽下借據及償還元利息。到去年8月,事主見疑犯未能遵守承諾,故向司警求助。司警經調查後,在前(20)日拘捕疑犯,疑犯拒絕合作,但司警指有足夠證據顯示她有詐騙行為,而其所謂的「 玉石生意 」可能根本並不存在,及後司警將疑犯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