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中)主持網絡安全委員會首次全體會議。(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供圖片)
網絡安全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賀一誠(右)視察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 (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供圖片)
《 網絡安全法 》已於去年12月22日起生效,旨在建立及規範本澳的網絡安全體系,負責訂定網絡安全方針、目的及策略的網絡安全委員會昨(21)日上午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就《 網絡安全法 》的最新實施情況和相關管理工作進行討論。
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賀一誠強調,執行《 網絡安全法 》絕非表面公關,也不能流於形式,要切實讓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予以重視並積極確保網絡安全,同時指示各監管實體在兩個月內擬定好今年的網絡安全管理活動計劃、釐清自身權責,以便盡快開展管理工作,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須做好態勢感知、訊息發布以及與委員會和監管實體的溝通工作。另外,中心與各監管實體須於半年後委員會平常會議上提交相關工作進度報告。
事關社安、國安
行政長官指出,網絡安全與社會安全甚至國家安全關係密切。《 網絡安全法 》的生效意味政府對網絡安全責任的開始,因此委員會的決策監督能力和統籌協調水平,既決定了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網絡安全監管實體和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所開展的相關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效,也決定了本澳網絡安全治理以至維護國家總體安全工作的整體成效,要求委員認真履職,協助特區政府不斷提高網絡安全政策方針的科學性和前瞻性,以利中心和監管實體將政策方針具體落實,促使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嚴格遵守法定的網絡安全義務,最大程度保障關乎本澳民生福祉的關鍵基礎設施的資訊網絡安全,確保相關設施的正常運作。
網絡安全委員會負責訂定網絡安全方針、目的及策略機關,具權限跟進、評估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網絡安全活動的開展及運作。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任副主席,成員包括政府其他司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預警及應急中心各組成實體的最高負責人,以及負責監管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的個監管實體最高負責人。委員會秘書由司法警察局局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