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拘捕一名54歲姓李的本澳女子,懷疑她利用「投資玉石可得高息回報」為由,詐騙了一名本澳女子約78萬港元。
案情指出,女受害者於2015年在公園做運動期間認識女疑犯。其後於同年10月,女疑犯以投資玉石生意每月可得到10%高息回報為由,叫女受害者借錢給她。女受害者聽後信以為真,就先給她三萬港元。往後由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間,受害者曾多次借錢給疑犯,合共78萬7千港元。期間雙方保持聯絡,疑犯則不斷稱自己周轉不靈,遲遲不還錢。
到2019年3月,女受害者感到事有蹺蹊,叫疑犯儘快還錢否則報警,疑犯此時則指自己「仲差少少錢」,承諾未來將會還錢,並簽下借據及償還五千元利息。到去年8月,受害者見疑犯未能遵守承諾,故司警求助。司警經調查後,在前(20)日拘捕疑犯,其拒絕合作,但司警指有足夠證據顯示她有詐騙行為,而所謂的「玉石生意」可能根本並不存在,及後將疑犯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