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開庭

加拿大法院審理孟晚舟引渡案
21/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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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審理孟晚舟引渡案
加拿大法院審理孟晚舟引渡案

當日聆訊結束後,孟晚舟在安保人員的陪同下離開。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聆訊當地時間星期一(20日)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就孟晚舟的控罪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展開辯論,即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是否也構成犯罪。

聆訊在當地上午10時(本澳時間21日凌晨2時)開始,孟晚舟身穿黑衫出席,腳上繼續戴上電子腳鐐。加拿大檢方指,孟晚舟被引渡的罪名是對銀行欺詐,在加拿大屬違法,符合引渡原則;不過辯方則反駁指孟晚舟的行為在當地不屬罪行,因加拿大沒有對在伊朗做生意的公司實施制裁,而這是所謂欺詐罪名發生的先決條件,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向法庭提出中止引渡程序申請。

第一階段庭審預計為期5日,若法官認定美國引渡孟晚舟的要求不合規定,可宣布提早釋放孟晚舟;如果法官認定是「雙重犯罪」,則聆訊將在6月進入第二階段,將審議有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是否在機場密謀進行「刑事調查」的辯護指控。

華為發聲明指,相信加拿大司法體制能證明孟晚舟清白。在北京,外交部20日再次敦促加方糾正錯誤,及早釋放孟晚舟。

加拿大副總理方慧蘭則表示,加國政府立場明確,又重申加拿大是法治國家,會履行引渡條約的承諾。

加拿大前年12月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美方指控她與伊朗公司做生意,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又指控孟晚舟涉嫌欺騙及誤導滙豐銀行,隱瞞華為與伊朗有業務來往。(編輯:梁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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