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巨騙案案情。(劉凱輝攝)
一名內地男子早前在本澳貴賓廳贏取超過2,000萬元橫財,可惜遇人不淑,其一名內地友人以協助匯款回內地為由,將該筆巨款橫財轉走及私吞。事主之後報警追究,司警調查後以「巨額信任之濫用罪」將嫌疑人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事主去年6月認識報稱商人的41歲內地男子黎某;其後在黎男協助下,於同年9月期間多次向本澳一間娛樂場貴賓會「簽marker」賭博,最終事主贏取合共2,160萬港元的巨額彩金。
之後事主由於信任黎某,將該筆巨額彩金存入黎男名下的貴賓廳戶口,黎男亦信誓旦旦地承諾會將巨款匯至事主的內地銀行賬戶。惟事主返回內地後一直沒有收到錢,不斷追問之下黎男卻一拖再拖。事主懷疑被騙之下,最終於上月26日來澳報案。
司警經調查後於本月14日將黎男尋獲。但黎否認犯案,辯稱當時與事主合資賭博,事主只贏了300多萬;惟司警翻查貴賓廳紀錄,證實事主贏錢,其後亦有將2,160多萬元存入黎男戶口的紀錄,相信是黎男騙取事主信任後則趁機將巨款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