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的房屋局代表向在場人士講解申請內容。
陳華強表示,按照經驗申請人難以遞交數年前的證明文件,他重申該規定並無違法。
新城A區3,011個經屋單位現正開放申請,為解答申請者各種疑問,房屋局今起舉辦五場經屋申請講解會。目前當局已接收2,943份申請,約有260份申請需補交資料。
首場的申請講解會今(9)日於青洲辦事處舉行,約234名人士出席。大部分人士均對收入證明、申請資格等存有疑問。有發問人士表示,必須放棄2013年的經屋申請,方可再次申請,「下一次又係咁,咁咪等到我70歲都未輪到我」。
出席的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向在場人士表示,是次申請是按照《經屋法》規定,即通過分組排序,按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人進行排序,如出現排序名次相同的情況,則以隨機抽籤的方式排序。
早前傳新澳門協會曾向政府發出公開信指出,申請人若屬商業企業業主或自僱人士,需提交註冊會計師核實的財務報告及簽署的財務報告摘要,協會認為該要求明顯僭越《經屋法》的有關規定。陳華強回應時表示,收入是經屋申請主要部分,而早於2013年時,上述人士在進一步甄選後均需提交,但按照經驗,申請人難以遞交數年前的證明文件,他重申該規定並無違法。
另外,陳華強表示,石排灣、營地活動中心、以及離島,三個場次仍有空缺可申請,歡迎市大眾踴躍報名。(編輯:鍾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