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的本澳男子任職地產經紀期間,被揭發挪用租客繳交的48,000港元租金,並且偽造收據。該名涉案男子代為收取一名女租戶繳交的三個月租金合共48,000港元後,並沒有將款項交回地產公司,令地產公司通知及指事主欠租。司警接獲舉報後揭發案件,經過調查後,將嫌疑人拘捕及送交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子姓蔡,30歲,澳門居民,現職司機,案發時任職地產經紀;涉嫌觸犯信任之濫用罪及偽造文件罪,已被司警移交檢察院作出起訴。
案情顯示,案中女事主2017年12月透過涉案蔡某租住皇朝區某住宅單位,其後每月向蔡某繳交16,000港元租金,並由他代為轉交地產公司。直至去年7月,地產公司通知事主,指事主已欠租3個月,事主確定期間已繳相關租金合共48,000港元到蔡某手上,並且收到對方提供的收據,事主懷疑被騙下報案。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嫌疑人身份,昨(8)日傳召其到司警局協助調查;期間嫌疑人承認私吞及挪用有關款項,並供稱由於日常生活所需,相關款項已全數花光。(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