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不單藏污納垢,更一直困擾居民生活。一名內地女子早前以月租二萬元租下新口岸的一個單位後,便隨即以「人頭」日租200元經營非法旅館,為牟利更不惜招攬及收留非法入境者和犯案人士。司警接到居民舉報後,上門調查時揭發當中一名非法入境者涉及另一宗加重盜竊案,案中偷去一名筷子基住戶近30萬元財物。
司警表示,經營非法旅館的內地「包租婆」姓李,44歲,現將以收留罪將其移送法辦;至於案中揭發的一名內地男子由於涉及另一宗加重盜竊案,將會被另案處理。
近日有宋玉生廣場附近的居民向司警舉報,指上址一個單位不時有可疑人士出入,懷疑涉及非法入境者。司警本月6日早上到場調查後發現,單位內的一廳三房均放置多張上下格床,單位內亦發現三男兩女年齡由30至46歲的內地人士;其中包括聲稱以月租20,000港元租下上述單位的內地「包租婆」李某,以及兩男一女的非法入境者,當中一名非法入境男子更涉及去年的一宗入屋盜竊案。
「包租婆」李某被捕後雖辯稱,每日收取200元的「人頭」費用並非租金,只是收取有關人士的「伙食費」;惟司警現時仍會以收留罪將她送交檢察院作出起訴。(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