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事故消防無通報傳媒

蘇嘉豪:應納入交通事故通報範圍
06/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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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豪:應納入交通事故通報範圍
蘇嘉豪:應納入交通事故通報範圍

上年12月月尾輕軌出現故障,多名乘客需要走到架空的天橋步行至月台。而事發後有意見批評,消防局沒有將事故通報給傳媒,傳媒起初只能由網上片段得知事故。輕軌公司回應指,日後事故統一由輕軌公司負責通報。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輕軌不應成為一個特別「例外」的範圍,輕軌事故不應由輕軌公司通報,交通事故應由消防局統一通報。

而日常的交通事故,無論的士或巴士,消防局、治安警都會向傳媒通報相關事件,然而輕軌卻成為「例外」,就此蘇嘉豪指出,日常通報的機制不應有過多「例外」情況,否則有可能造成部門間的不協調,令到一些資訊本身能快速有效的透過一個部門發布,卻變成多個部門,令到事件可能出現推卸責任的行為,從而阻礙市民的知情權。蘇嘉豪稱,現時消防局指日後輕軌事故由輕軌公司通報,認為這樣會與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過去提出的「公關警務」的目的有抵觸,而保安司作為消防局的監督實體,應盡快要求消防局回應問題。

另外,從媒體公開資料所知,輕軌在上年12月發生3次事故。蘇嘉豪稱交通事務局應盡早要求輕軌公司交代事件,調查事件起因及造成事故的問題。(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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