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嚴重超時毋須負責

路環九澳監獄耗資19億未封頂
03/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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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曾解釋稱,由於新監獄選址周邊為斜坡,探土採樣較困難,導致進度有所拖延。(劉志衡攝)

踏入2020年,新監獄才正進行著第三期工程,整個工程預計需時693個工作天。(劉志衡攝)

政府自2010年開始進行興建九澳新監獄,預計2014年落成。(劉志衡攝)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九澳新監獄選址在特殊的山坡上,有關工程出現延誤原因包括在前期勘察或工程設計沒有做好,並且政府對承建商的監管制度不完善。

黃承發認為目前本澳的公共採購制度,即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已經沿用30多年,與現時澳門實際情況已大相徑庭。

澳門路環監獄日益「爆滿」,原本總收容量為1,741人,截至去年11月底,監獄共有1,623名在囚人士,當中男囚倉使用率逾95%;女囚倉亦已達收容量70%。為解決囚倉不足問題,特區政府決定在路環九澳堤壩馬路興建一座新監獄,工程在2010年8月18日正式動工,原預計2014年底全部落成,但至今近十年時間,九澳新監獄仍然落成無期。有議員認為,新監獄遲遲未能竣工,很大原因在沒有做好工程前期勘察或設計,政府對承建商的監管制度不嚴謹有關。

九澳新監獄地段面積26,42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69,225平方米,可容納2,700名囚犯,並為提升人員素質,特地打造監獄人員培訓中心,整個工程計劃分四期進行,原計劃整項工程2014年底落成。

九年時間只完成兩期工程

然而,理想很美滿,現實卻不如人意,新監獄工程光是第一期建造監獄範圍內交通運輸道路網、瞭望塔、外圍牆、周邊擋土設施、電力分站及石油氣房等設施,就花費了六年時間,在2016年才完成,比整個工程落成的預期遲了足足兩年;而第二期工程包括建造囚倉、工場及綜合樓等,也用了三年多時間才於2018年第二季完成。第一及第二期工程多次因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等人為原因不斷延誤,承建公司似乎毋須負責。

工程今年已踏入第十年,新監獄第三期工程,工務部門去年2月22日才判標,承判商五個月後開始施工,工期693個工作天,工程仍在進行。為緩解燃眉之急,懲教管理局只好將現時路環監獄一些培訓工房改建成囚倉,屆時可增加約100個囚位。

根據資料顯示,九澳新監獄第一期工程造價為1.4億元,第二期工程造價為10.5億元,第三期工程造價則為7.39億元,而第四期工程未招標沒有預算,但前三期造價加起來已超過19億元,未知一個新監獄落成需耗費多少公帑。

議員:政府冇處罰致承建商鬆懈

九澳新監獄在施工過程中,第一、二期工程都出現了工程延誤情況,尤其是第一期工程因承建商技術問題以及地質問題需改變設計,致工程延遲了四年多。工務局曾解釋稱,由於新監獄選址周邊為斜坡,探土採樣比平地困難,承建商因應環境主動修改方案,需再經設計單位及當局分析同意後才可以再落實、執行,導致進度拖延。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認為,九澳新監獄選址在特殊的山坡上,有關工程出現延誤原因包括在前期勘察或工程設計沒有做好,並且政府對承建商的監管制度不完善。她指出,過往政府比較少對承建商作出處罰,審計署曾經也對公共工程做過審計報告,揭示政府未有依據法律對工程承辦過程歸責承判單位,「承建商有建造慢、延誤、超支等問題,係政府無做出處罰,形成大家鬆懈習慣,唔嚴謹對待工程如期完工」。

應訂公共工程承判分級制

多年來有聲音指出,政府在公共工程招標制度上以「價低者得」方式評標,存在一定弊端。李靜儀表示,現時本澳缺乏對公共工程承判單位制定分級制度,難以將工程判給有能力的承建商,「當你參與政府公共工程承投時,必須要參與公共工程承判單位的分級制度,(包括列明)過往嘅經驗、做過邊啲工程、工程團隊嘅情況點樣、可以符合幾多工程要求嘅能力,各方面評估後會有不同類型嘅分級制度」。

學者倡透明化工程進度讓社會監督

對於九澳監獄工程一拖再拖問題,澳門智慧城市聯盟協會理事長、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副教授黃承發認為,既然工程有規定的工期,承建商就必須按時完成,政府也有責任對拖延工期的承建商追究責任。同時政府也要向社會公開導致工程延誤的具體原因,他建議政府可在施工地點貼上記錄工程進度的二維碼,方便全澳社會一同監督。

黃承發認為目前本澳的公共採購制度,即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已經沿用30多年,與現時澳門實際情況已大相徑庭。政府應該視乎輕重緩急,優先檢視修改影響大的法例。黃承發又稱,希望澳門政府可以培育本地建築業界不斷學習新技術,多讓業界接觸大型工程累積經驗,從而做到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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