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世界多個地區發生「非典」疫情,及後引發衆多死亡個案後,澳門特區政府一直希望建設屬於本澳的傳染病大樓,2004年更制定了《傳染病防治法》列明特區政府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傳染病的發生或傳播。有關傳染病大樓早於當年已規劃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擴建,但在當局進行設計工作過程,發現由於大樓高度過高及需要估計東望洋燈塔景觀,因此需要重新設計大樓規劃。
至今歷經近13年,在本澳人口密度急據增加及每年平均接待超過3,000萬遊客的狀況,一旦爆發傳染病疫情,後果將不堪設想,為保障居民和醫護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疫症爆發給澳門帶來重創,特區政府決定抓緊時間推進大樓的擴建。
設計中的傳染病大樓完全符合世衛技術標準,採用高效能的空氣過濾、紫外線消毒和污水處理系統,以及世界先進的負壓隔離病房,相信可以確保病原體不會外洩。自今年1月開始,政府陸續向附近的學校和居民講解傳染病大樓的安全性和重要性,組織附近居民、師生及有關團體參觀路環的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介紹負壓病房的設計構造,講解其安全性能。其後又分別邀請世界衛生組織的兩批醫療專家,內地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的專家和工程師等來澳考察及公開講解,世衛西太平洋區總幹事申英秀及上述全體專家,也對大樓的選址、設計及各項安全配置都給予肯定,並明確表示傳染病大樓與與周邊建築物的距離不需作出特別限定。
其實,就政府興建傳染病大樓,普遍市民表示支持,但對選址及諮詢過程認為值得商榷,事件在社會引起連番爭議,主要是市民對政府信任並不足夠。皆因當中包括北安碼及東亞運動會的超支、海一居「14年批則,15年收地」等都反映了政府過往對基建預算和工期問題欠缺責任承擔。
但當中有一點,我們必須認同,傳染病大樓並非是一個要完全隔離的危險建築物,傳染病大樓是可以有效地保護前線醫護人員的中心,而選址靠近仁伯爵綜合醫院,確保傳染病人出現嚴重併發症時更可以及時獲取醫治,這才是當局選址的重要原因。
譚司較早前公開表示,政府的立場清晰,有關仁伯爵綜合醫院擴建傳染病大樓,與離島醫院綜合體設置隔離病房,並非二選一的問題,而是必須兩邊都有,才能確保城市的公共衛生安全。擴建後的傳染病大樓,在無疫情發生情況下,將作為普通病房,可增加對市民的醫療服務。
在社會上需要尋求彼此共識並非易事,當離島醫院綜合體宣告未能如期落成,仁伯爵綜合醫院擴建傳染病大樓的推進更見重要性,政府在尊重議員和市民意見的同時,亦要聽從世衛組織和專家學者的指引,故此必須從整體角度作考慮。而對於日前有關擴建傳染病大樓圍板工程突然展開,有聲音指當局一意孤行,並未有聽取民意,對此,我們只能理解所有決定都應該有一個時限去實踐的,從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到要推進傳染病大樓的建設,衛生局曾表示拆卸工程預計於今年第三季開展,經過多方檢討、諮詢及專家解說,我們更應了解傳染病大樓的急切需要,積極面對未來規劃比逃避犯錯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