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全國餐廳(食肆)禁煙令據報於當地今日(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違規的煙民或餐廳將會被罰款。
據「當今大馬」報道,馬來西亞衛生總監諾希山發表文告稱,即日起,在禁煙區,首次違規者將會接到250令吉(1令吉約折合澳門幣2元)的罰單,若在罰單發出的1個月內到任何縣衛生局辦事處繳交,罰款可減少至150令吉。第2次違規者,則必須繳付全額罰款,若違規3次或以上,罰款將提高至350令吉。
至於餐廳必須要確保店內無人抽煙,並不可提供煙灰缸、售賣水煙及其他抽煙設備,同時必須明顯張貼禁煙告示牌,否則也會被罰。據指,如果違規的人不繳交罰款等,根據該國2004年制訂的《煙草產品管制條例》,屆時最高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最多2年。
根據馬來西亞衛生部此前披露的數據,該國每年約需支出70億令吉來治療吸煙引起的相關疾病。大馬政府希望到2045年將吉隆玻首先打造為零吸煙城市。 (編輯:盧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