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中加強了對投資者保護的力度,並在發行制度上體現了註冊制的精神。
歷時4年多、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4次審議後,《新證券法》今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閉幕會上表決通過。
《新證券法》分14章共226條,從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購、資訊披露、投資者保護、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與舊的《證券法》相比,《新證券法》在證券發行方面系統性體現註冊制相關內容,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力度加強且創新了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全面加大證券領域違法處罰力度。
《新證券法》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新華社指出,新法出爐標誌著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道路上又邁出至關重要的一步。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各方期待完成大修的證券法給市場生態帶來深刻變化,更好護航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編輯:李世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