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可參與廣東養老保險

保險業界:體現出「國民待遇」
22/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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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界:體現出「國民待遇」
保險業界:體現出「國民待遇」

陳家良相信新政策能更有效鼓勵澳門居民於大灣區工作及生活。(資料圖片)

廣東省政府由本月20日起正式實施《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養老保險措施的意見》,即意味著在廣東工作的澳門長者可更方便地參與廣東養老保險,藉此優化各類人才養老保障機制。

澳門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理事長張楚表示,過往澳門居民無論是生活抑或工作,在國內都無法購買社保、養老保險等,導致長期在粵工作的澳門居民受到一定規條所限制,無法享有基本保障。張楚指出,新政策的實施可體現出「國民待遇」的原則,讓在粵工作的港澳台居民與內地居民「睇齊」,享有同等的待遇。

另有意見認為,雖則新政策設有補繳保費的規定,但對於不少年長的港澳台長者而言,在個人經濟能力上或未能負擔。張楚表示,澳門居民必須清楚條款細節,且自我衡量,「主要是看供款完畢,退休後自己可以拿到多少年等作考量」。

新政策包括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高層次人才建立的企業年金等。街總副理事長陳家良則認為該政策是一項好消息,可進一步完善港澳台居民在廣東購買保險的制度,相信能更有效鼓勵澳門居民於大灣區工作及生活。陳家良續指,完善養老保險措施是鼓勵澳門居民融入大灣區的第一步,未來在灣區設置養老院、交通等方面逐步完善,從而打破三地的有限制度,令到大灣區各城市的關係更為緊密。(編輯: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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