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一名主管及一名前主管,涉嫌連續四年長期包庇兩名下屬遲到及早退,不合理缺勤合共超過600次,領取原本不應領取的薪酬共55萬元,直接造成特區政府損失。兩名主管官員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濫用職權罪,被廉政公署拘捕,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民政總署两名主管,涉嫌長期包庇兩名下屬不合理缺勤超過600次,非法領取薪酬共55萬元。 (互聯網圖片)
廉署昨日公布案情指,民署兩名公務員於2011至2014年間經常遲到及早退,根據《民政總署人員通則》及內部出勤指引有關規定,兩人的遲到早退屬不合理缺勤。然而,調查發現,民署兩名涉案主管早已透過不同途徑知悉其兩名下屬遲到及早退的事實,但在長達近四年時間裡,兩名主管故意不履行作為主管的職責和義務,沒有採取措施制止下屬的違紀行為,也未按照規定向上級如實反映違紀問題,而是持續放任下屬肆無忌憚地遲到及早退。
包庇兩下屬缺勤逾600次
在廉署介入調查案件期間,其中一名涉案主管在明知違反正常程序的情況下,追認同意了其下屬數十次沒有提供足夠證明及解釋的缺勤為合理缺勤,意圖掩飾自己長期包庇下屬的不法事實。按照公職法律的有關規定,不合理缺勤除會展開紀律程序外,還導致喪失相應缺勤日數的報酬。四年間民署兩名公務員的不合理缺勤次數合共超過600次,但由於兩名涉案主管的包庇,民署因此向兩人支付了原本不應支付的薪酬,直接造成特區政府損失澳門幣55萬多元。
民署稱加強管理汲教訓
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昨日受訪時稱,高度重視事件,會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並加強人員守法意識的培訓。李偉農又稱,提升員工意識是目前重要工作,民署會要求全體員工做好法定義務和提升守法意識,並避免類似的事件再發生;而署內的監管機制亦一直在運行,會汲取是次教訓。
李偉農稱,高度重視事件,會積極配合調查,並加強人員守法意識的培訓。 (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