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電消息,近日有市民反映有持過期澳電承辦商員工證的外籍人士,到民居檢查電力裝置。
澳電澄清,這批外籍人士確實為外聘的電力承辦商員工,由於外判商未能將有效工作證交予員工,因此仍需使用過期工作證。澳電續稱,人員在定期檢查大廈電力裝置及測試電錶時,只會進入大廈範圍內電錶房,不會進入住宅單位。澳電對引起居民誤會及憂慮致歉,將與承辦商檢討及改善有關安排。
另有社交平台網民反映,有自稱澳電員工的外籍人士藉檢查電錶為由入屋詐騙或搶劫,司警證實並無發生有關事件,呼籲市民轉發訊息前須核實真確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測和恐慌。
(編輯:孫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