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請求法院認定FCC有關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和《行政訴訟法》。
據央視新聞報道,華為周四(5日)在美國法院提交起訴書,請求法院認定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有關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和《行政訴訟法》。
FCC於11月22日一致決定,初步將華為和中興列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的企業,將禁止美電信運營商使用「通用服務基金」採購華為和中興的服務和設備。外交部發言人耿爽11月25日回應稱,美方慣於在拿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莫須有的罪名,濫用國家力量,打壓特定國家和特定企業,美方鎖住門囚禁的是自己。(編輯:李袁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