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三宗逃稅罪的阿根廷國腳美斯,今日被判入獄21個月,但根據西班牙刑法,他及其父親都無需被送進監牢。
據外電報道,阿根廷球王美斯與父親被控於2007年至2009年間,透過開設公司逃避個人所得稅約410萬歐元(約澳門幣3,622萬元),這些收入主要來自肖像權收入。美斯早前出庭時曾表示,自己對逃稅的事情毫不知情,他把這一切都交給父親。西班牙巴塞隆拿今日判處美斯父子三項逃漏稅罪成,判監21個月,全案還可上訴。然而西班牙法律規定,刑期在兩年以下者可以緩刑取代,美斯父子已肯定不需要坐監,但需繳交200萬歐元罰款(約澳門幣1,7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