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進口的首批毛坯鑽石重約600 多克拉。 (吳泳欣攝)
首批毛坯鑽石昨日在澳門順利進口,經濟局及海關與進口商對該批毛坯鑽石進行清關及查核證書。 (吳泳欣攝)
按照《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監管規範的首批毛坯鑽石昨(28)日在澳門順利進口,經濟局及海關與進口商等透過預約制度,於中國鑽石與寶石交易所(澳門)對該批毛坯鑽石進行清關及金伯利證書的查核,並按既定程序確認該批鑽石的成功驗放。
進口該批毛坯鑽石的企業代表、周大福珠寶集團董事總經理黃紹基表示,今次進口的毛坯鑽石原產地來自俄羅斯,約600多克拉,價值28 萬美元。他表示過往企業要前往歐洲、中東等地區的礦石公司採購;澳門擁有自身的鑽石交易平台,加上有不少葡語系國家是鑽石及寶石原產地,以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聯繫,為企業提供更方便的採購渠道,在物流方面更便捷,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鑽石銷售產業鏈。
澳門鑽交所定位原材料端
中國鑽石與寶石交易所(澳門)董事長蘇偉表示,交易所在澳成立已有一年,目前已有20多家企業成為會員,希望於未來三至五年吸引到1,000家企業加入。他表示,與上海鑽交易比較,前者的定位在消費端、成品端;澳門鑽交所的定位在原材料端,保障中國未來珠寶市場的原材料質量安全。
經濟局表示,《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已於今年10月在澳門生效,法律規定毛坯鑽石進口、出口及轉口貿易均受《對外貿易法》准照制度所約束,並隨附金伯利證書,由經濟局及海關對毛坯鑽石貿易共同作出監管。目前當局已向八家企業簽發毛坯鑽石經營人准照。
毛坯鑽石是指未經加工或經簡單切割或僅僅部分拋光的鑽石,主要產區在非洲,當地不少武裝分子非法開採出售,收益用於購買武器,針對毛坯鑽石進出口貿易,聯合國2002年通過《金伯利進程國際證書制度》實施監管,出口國必須為每一批出口的毛坯和半成品鑽石封裝並由出口國政府主管機構簽發的《金伯利進程證書》,進口國政府在驗明出口國官方證書無誤後,方准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