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十年施政回顧——就業保障篇

不忘初心保障居民就業權益 多方入手創造宜業環境
29/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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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崔世安(中)一直關注勞工權益,上任第三屆行政長官不久,在政府總部會見勞工界代表,聽取勞工界意見。

政府鼓勵博企優先聘請及晉升本地僱員。

政府堅持本地居民優先就業的政策,並鼓勵居民積極進修、向上流動。

政府制定最低工資法律,保障基層僱員利益。

透過完善的勞動法律體系,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行政長官崔世安一直致力保障本地居民就業,以本地僱員權益優先,外僱只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設立健全外僱退場機制,堅決拒絕輸入外僱莊荷及職業司機,並開展修訂《勞動關係法》,增加產假、創設男士有薪侍產假、解决疊假和補假問題,同時制定《全面最低工資》,著力保障基層市民利益。

本地居民優先就業一直是政府就業政策堅持恪守的基本原則。行政長官崔世安過去多次重申,在調控外僱數量上,政府一如既往力保本地僱員權益,堅持外僱只是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的原則及立場不會改變。政府會因應經濟發展形勢,嚴謹審批外僱申請,推動大型企業聘用更多本地僱員,適時調控不同行業外僱。在完善退場機制方面,指示有關部門就外僱比例情況全面檢視,並完善對外僱的管理;鼓勵大企業優先晉升本地僱員,若博企中有本地僱員可擔任中高層職位,政府會以行政手段令相關外僱退場,逐步不批准輸入及續期的申請。

更多本地人任博企管理層

在推動本地居民向上流動方面,特區政府在《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出加強及完善人力資源培訓,促進本地居民向上流動。對於現時沒有本地僱員可擔任的相關職位,會要求博企說明外僱的工作限期,並鼓勵透過提供培訓機會,使更多本地僱員具備能力擔任管理層職位。政府努力維持六家博企中本地僱員擔任中高層管理人員不少於85% 的水平。

另一方面,開拓多元就業選擇及職業選擇空間,政府通過帶薪培訓,訓、考、用結合等方式,同時透過加強區域合作與本地社團機構合作,舉辦各類職業培訓課程及職業培訓測試,培養具備知識及技能的應用人才。

開拓多元就業空間

特區政府透過電子化措施,協助居民及僱主自行上網配對,以提升配對及就業市場效率。政府亦鼓勵居民進修及考證,通過區域合作,為居民考取證照提供方便,同時致力推進專業認證制度的完善,期望能為居民開拓多元就業選擇及職業空間的發展創造條件。

「一帶一路」、大灣區發展,都會為澳門居民特別是青少年提供重大機會,澳門年輕人眼光不應局限當前,應有更遠、更廣闊視野,通過自身努力,開拓更多就業選擇及職業發展空間。

加強教育滿足需求

在資源配置上,特區政府適度增加教育資源投入,保障居民教育公平。政府明確認識到,提高本地教育水平,提供更多教育機會,尤其是應用型、專業型、知識型的職業培訓機會,是促進就業尤其是高水平就業,提升居民就業和創業能力的重要手段。政府在政策上區分基礎培訓和高級培訓,並給予分類指導和促進,以滿足澳門經濟發展對人力資源的多元化、多層次需求。《五年發展規劃》文本中尤其強調對青年人、低學歷中壯年人士和弱勢人士的關注。

修改《勞動關係法》保障僱

特區政府推進《勞動關係法》修訂工作,以回應社會訴求和完善現行法律規定,使有關法律能更切合並滿足社會實際狀況與發展需要,從而促進澳門特區經濟及社會可持續發展。修訂《勞動關係法》已在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中。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建議男性僱員可因成為父親而享有五個工作日的侍產假,並可於嬰兒出生前,又或於出生後30日內,連續或間斷地享受,勞動關係已滿一年的男性僱員有權收取侍產假期間的報酬。

有薪分娩假增至70日

法案亦規定將現行56日有薪分娩假調升至70日,並設有過渡規定,建議於生效後首三年內分娩,且分娩之日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屬澳門永久居民的女性僱員,僱主須向其支付至少56日產假報酬,特區政府向其發放分娩假報酬補貼,補貼金額上限為14日基本報酬。分娩假補貼措施於法案生效後首三年期間屆滿後進行檢討。

此外,法案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建議僱員享受有薪休息時間與強制性假日出現重疊時,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須在30日內另行安排僱員的周假。同時,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建議將僱員於強制性假日工作後可享受補休的期間,由現行規定的30日內享受,延長至三個月內享受。

訂立最低工資保障民生

為保障基層市民生活,特區政府制定《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於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所有清潔及保安(管理員)僱員受最低工資保障,最低時薪30元,最低日薪240元,最低月薪6,240元。今年9月1日起,上述最低工資調升為時薪 32元、日薪 256元及月薪 6,656元。

為了擴大最低工資保障範圍,特區政府又制定《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將最低工資覆蓋全澳各行各業。法案於今年7月8日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現時正在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審議,通過實施後會令約25萬僱員受惠。

勞動法律體系發展漸完善

過去十年,澳門特區的勞動法律體系日益完善,基本形成了以《勞動關係法》為核心、多套法律及國際公約配套的勞動法律體系,這些法律法規對於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協調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並從多個角度和層次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勞動者權益提供了法律法規指導。

在勞動關係方面主要有《勞動訴訟法典》、《聘用外地僱員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等;在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及行政規範主要有《保障男女勞工在就業上獲平等之機會及待遇》、《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適用於職業性噪音的法律制度》、《訂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紀念日為強制性假期》、《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以及《核准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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