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鄭安庭昨(27)日口頭質詢促請政府積極改善飲食牌照發牌程序,提高發牌效率。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杜淑儀回應表示,總結外界認為申請飲食牌照過慢的原因,包括申請者裝修時間過長、經營者多次修改方案、代辦人沒有按時跟進個案,以及場所未有嚴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方案進行施工。
杜淑儀(上圖)表示,今年截至10月市政署共發出113個飲食場所牌照,申請飲食牌照的程序由審議施工方案、申請者進行裝修到最後收則,整個發牌時間平均為169個工作日,最短需時61個工作日,最長要505個工作日。部分牌照批給慢是因為代辦者未做好其職責,或經營者裝修店面時間過長。
杜淑儀強調,現時不少餐飲場所設置在「商住合一」的建築內,重申署方在安全、衛生問題等考量下,不會放寬審批牌照時的嚴謹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