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橫琴地產副營業總監林海明表示,橫琴最令港澳人士歡迎是橫琴口岸一帶及金融島。
中央政府近期再推大灣區惠港、惠澳政策,過去港澳居民在內地大灣區城市置業的限制條件,如需要在當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證明,現時都已被一一取消目前新政策已推出了一段時間,據了解,新政策推行後增強了港澳買家在內地置業的信心,加上香港社會動盪,加強部份港人灣區置業意欲,近一個月珠海樓市的成交量及睇樓量都有所上升。 (文:胡夢然 圖:互聯網)
今個月初,十多項支持港澳居民到大灣區發展的新措施出台後,珠海的樓市突然活躍起來,特別是香港人頻頻跑到珠海看房子。
曾志光
珠海中原物業營銷總監曾志光亦笑稱:「近期業內有傳言十批睇樓客中有九批是港澳客戶,顯現樓市氛圍良好。」他指出,珠海地理位置優越,與澳門僅一水之隔,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更是拉近了珠海與香港兩地的距離,原先港澳居民對珠海樓便已很有興趣了解,政策放開后,增強了原先已有意向置業人士的信心,他們在做決定時更加果斷。
林海明
作為國家重點打造的橫琴,更一下子火熱起來,中原橫琴地產副營業總監林海明透露:「單單橫琴11月1日至17日的成交量約453宗,較10月同期便上升42.54%, 10月本就是傳統樓市旺季,而11月還能有四成的升幅,成績已屬相當不錯。」而當中港澳買家佔比三成,港澳團體睇樓量增加1.5倍,足可見新政策對樓市的提振作用。
拱北穩健 橫琴潛力無限
港澳客戶最鍾情的熱門區域,其一是香洲拱北,因為與澳門老城區毗鄰,距離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最近,加上屬於市區,為人口聚集地,租金回報較穩健,早前便有很多本澳居民選擇拱北的樓盤;但隨著珠海的發展,愈來愈多的買家將目光轉向潛力更大的橫琴區,橫琴向來是政府關注的重點區域,十年里國家主席習近平便去了4次橫琴,包括接下來橫琴將會實施「兩地一檢」。
林海明表示,橫琴口岸一帶及金融島最受港澳買家歡迎,前者發展較快,因近口岸來往澳門最是便捷,加上輕軌年底通車,屆時與澳門更為親密無間,現時區內的「龍光玖龍璽」樓盤便有一半業主為港澳人士;而金融島主要是看好其後續潛力,至於金融島,市場對珠海而言就好比香港的「中環」,目前區內多為寫字樓,住宅供應買少見少,因而亦吸引了不少買家。
斗門、金灣最易上車
另外就是斗門、金灣區域了,這兩個區長期霸佔珠海樓市成交量的第一、第二名,雖並不處於中心位置,但對比拱北、橫琴等地的樓價動輒四萬元(人民幣,下同)一平米,這兩個區域15,000到20,000的均價較為易上車,加上現時當地的基建逐漸完善,金灣亦有「航空新城」的概念,故也受到不少買家的青睞。
曾志光表示,珠海近幾年的樓市理想,只要地理位置不是太偏遠,整體都很值得投資。他稱具體仍要看客戶需求及預算,若預算充裕,那麼橫琴及拱北無疑是較好的選擇;若是在300萬以內,他比較推薦香洲及十字門區域;而斗門、金灣不到200萬總價,則更加適合想要輕鬆上車的投資者。
澳人內地買樓8須知
內地置業雖愈來愈成為趨勢,但畢竟人生路不熟,買家稍有不慎便會血本無歸。早前澳門消委會與橫琴新區消協聯合提示澳門居民,關於在內地置業時的8 點須知。
1. 購房資格嚴格
現時珠海雖對港澳人士放開了置業條件,但可購買的套數及在轉手方面仍有限制,上述部門提醒,切勿聽信任何不實說辭(如宣稱有內部關係,只要交點「介紹費」就可通過購房資格審核),更不要通過非法途徑辦理購房手續。
2. 房屋性質明確
個別不良商家將本應規劃為產業、辦公用地擅自改變為公寓, 並以「LOFT 」、「SOHO 」、「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公寓」等名義銷售。買家在置業前應查驗銷售方的五證二書,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了解房屋和土地用途,方能保障所購之物業產權。
3. 售樓廣告莫輕信
購房過程中勿輕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一定要向房產商確認廣告或宣傳資料中有關房屋贈送面積、周邊設施,特別是學校、醫院等配套真實性,若買家認為廣告宣傳事項對訂立《合同》有重大影響,可要求增加到《合同》內容,並設定違約責任。
4. 選擇中介需謹慎
在選擇房地產中介或經紀時,要注意查看該機構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和經紀人證書資料原件,並要留意證書有效期,登記地址與實際是否相符,房地產經紀人的執業單位與執業證是否一致等。
另外,上述兩位業內人士均建議,盡量選擇大品牌機構,一方面是其經驗豐富,已形成一整套成熟完整的體系,可助買家在置業過程中省去很多麻煩;另一方面為保口碑,對推售的樓盤及開發商亦會進行篩選,一定程度降低買家的置業風險。
5.交付定金須謹慎
在房地產交易中,為提前預定房源,房地產商一般要求買家預先支付款項,並開具收款收據,在收據中經常會出現「定金」、「訂金」或「誠意金」等字眼,這需要買家特別留意其中區別。因為內地相關法律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誠意金、保證金及訂約金等,則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
6. 簽訂合同須留心
《購房合同》是房屋買賣最重要的法律憑據。除認真閱讀條款及內容,徵求法律人士意見外。如《合同》中有需手填條款專案,留白部分應予劃去。不要輕信「口頭承諾」,要將房產商的承諾寫入《合同》,防止「事後不認賬」。
7.「陰陽合同」簽不得
內地會有不良賣家為逃避稅費或獲取高額度商業貸款,採用簽訂「陰陽合同」方式辦理交易手續,做法不僅違法,還存在極大交易風險。內地相關法律規定,在交易過程中,一旦對方通過司法途徑要求履行《合同》約定事項時,因虛報內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或銀行所採納認可,買家往往必須按照虛報的內容履行相應義務,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8. 維權途徑要選對
內地相關法律規定,依法簽訂《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以嚴肅認真態度履行,在合同或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矛盾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通過仲裁或訴訟等途徑處理。矛盾糾紛中較為常見的解除合同、退還定金等訴求,屬於民事糾紛,應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行政機關無法也無權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