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力量協會主席劉家榮表示,「賭場禁足令」在實施上有一定難度。 (梁佩茵攝)
「 賭場禁足令」下月生效,「民眾論壇」昨日討論相關議題。 (梁佩茵攝)
俗稱「賭場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律,下(12)月27日生效,當中法案建議博彩從業員工餘時間禁止進入娛樂場的條文備受爭議。民眾講壇昨(26)日討論相關議題,有意見認為當中的條文或難執行。
涉及約54,000名博彩從業員工餘時間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賭場禁足令」法案,即將在下月正式實施,「民眾論壇」昨(26)日討論「禁足令下,博彩員工如何避誤踩線」。有出席講壇嘉賓的博彩力量協會主席劉家榮表示,該會曾做過一份調查報告,指「賭場禁足令」長遠而言有助防止博彩員工沉迷賭博,不過實施上有一定困難。若博彩從業員進入非自己工作的娛樂場,要如何判斷他是否博彩從業員?他舉例指,新加坡可憑證件查核其身份是否博彩從業員,惟澳門沒有這種操作,也沒有本地博彩從業員的數據資料庫,較難執法。
有意見擔心博彩從業員遭秋後算賬
劉家榮認為,若相關從業員獨犯相關法例被罰款後,再受到相關博企的追究或懲罰並不合理,出席講壇多名嘉賓亦擔心,相關博企會秋後算帳,影響從業員就業,希望博企方面可承諾不會作出追究。
他稱,非接觸籌碼的博彩從業人員,例如賭場保安、清潔人員被禁止進入娛樂場是過份嚴苛;與公務員同樣一年僅三日可進入娛樂場亦被認為太少;作為博彩人員但參考公務員的做法亦不合邏輯。建議當局在「賭場禁足令」生效三個月至半年,檢討法律的漏洞、可行性及成效等。
澳門博彩從業員權益促進會會長鄒志誠稱,博彩從業員的工作範疇較多樣,未必在合約上列明,若有博彩從業員需要到其他娛樂場視察作市場調查,冀當局可考慮相關特殊情況。
「賭場禁足令」建議除了執行職務、春節首三日及有培訓等正當理由者,在娛樂場內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餐飲、清潔、保安及監察領域工作的承批公司僱員,以及在娛樂場內工作的博彩中介人的僱員一律禁止在工餘時間進入娛樂場,違規者將面臨1,000元至10,000澳門元的罰款。自公布後滿一年生效,即下月27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