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現行公共房屋分配政策,是採用公共房屋建成後才接受申請的做法,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因此提出書面質詢表示,政府事前根本難以掌握社會確切的需求數量和戶型,建成的單位未必符合居民真正住房訴求,更可能導致資源錯配,促進當局設立公共房屋恆常性申請機制。
2013期經屋申請人查閱房屋局抽籤結果公告。 (互聯網圖片)
房屋局書面回覆表示,局方正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並將考慮社屋恆常性申請的可行性,亦會開展全面檢討《經濟房屋法》的工作,惟現階段沒有考慮引入經濟房屋的恆常性申請制度。
同時,房屋局將展開公屋需求研究,預計明年完成研究的最終報告。2013期經屋申請家團甄選工作,局方已優化流程,要求經甄選進入審查的申請家團,填寫資產淨值聲明書,並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避免申請人出現誤報或漏報情況,今年完成分批發出甄選公函,並於明年完成首輪1,900個家團的實質審查,進行合資格家團的預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