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企在港上市的思慮
26/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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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企在港上市的思慮
澳企在港上市的思慮

雖然昨日港股表現理想,今日又適逢阿里巴巴(9988)掛牌,而港交所近期亦積極向外展現業務國際化的野心,繼倫交所後,日前又傳購西班牙證券交易所,市場氣氛似乎不絡錯。然而,港交所在監管執法方面卻有愈走愈狠的風氣。事實上,有本澳企業都希望在一定經營規模後考慮赴港上巿,但最終權益能否得到維護亦重要。

以今年3月上旬被香港證監會突然叫停買賣的中國鼎益豐(0612)為例﹐ 香港證監會先是向九間證券行發出限制通知書,將相關證券行內的賬戶資產涷結,理由是相關賬戶涉嫌市場操控鼎益豐的上市股票,但懷疑造市其實只須涷結相關戶口,毋須停牌,做法實在妄顧小股東權益。

而鼎益豐事件至今已整整八個月,但證監會現給予鼎益豐的復牌條件之一是須「在未來12個月內,鼎益豐董事不被提控」,但這條件與與港交所上市規則中的除牌機制互相矛盾。根據香港交易所今年初發出的除牌指引,上市公司發行人的股票只要連續停牌18個月以上,港交所就可以對上市公司啟動除牌程序。

已停牌八個月、如果再加上12個月董事不被提控的復牌條件,前後停牌時間就長達20個月,如果鼎益豐同意有關條件,鼎益豐就自動變成一家「因無法完成能達成條件亦會被港交所啟動除牌的條件」的上市公司,香港證監會的處理方法實在矛盾到極。

因此,香港證監會如何運用「將公司停牌」這把利器,要使用得當,否則雙面刃亂用會濫殺。香港證監會人手編制達到千人、去年人事支出是12.82億元, 平均每人年薪129萬元,是全香港薪酬最高的「公司」,且擁有極大的監管權力。所以香港證監會究竟能否適當運用其權力,將是當地證券巿場的重要價值體現。

所以本澳有意到香港上市的企業要三思, 在香港上市的吸引力是否仍在。正謂「猛虎不敵地頭蟲」,澳企赴港已是客觀份量偏弱,如果港交所最終不回歸初心,將內部各項機能重新審視一次,多廣納各界聲音,對欠缺公平之處盡快糾正,那只會扼殺市場參與者的發展空間,亦無益於自身在國際間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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