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新增國防單位豁免公開任用

黃少澤: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
25/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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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今日公布首九個月罪案統計數字。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建議涉及資訊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警調查權限,並建議司警局新增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等特定附屬單位。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解釋,國家安全並非單純查案,是一項綜合工作,相關單位分別負責查案、宣傳教育、情報收集及政策研究。

黃少澤強調,根據《國安法》相關規定,包括港澳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的事,澳門特區政府是完全透明、完全是依法執法。

法案亦建議行政長官可豁免公布特定的司法警察局工作人員的晉升開考的名單、任用等有關的行為。黃少澤稱,澳門地方小容易撞到熟人,加上現時網絡訊息發達,在電腦輸入名字便能找到相關資料,警方難以作卧底身份執法,他直言「澳門街從來無卧底過,因為無可能」。他又指,香港警方招聘從不公布名單,不像澳門現時「公平、公開、公正」地公開名單。新法生效後,若相關人員入職培訓後被認為可從事某項特別工作,當局可向行政長官建議豁免公布其任用或入職,黃少澤指葡國也沿用此做法,符合國際慣例。

(編輯:梁佩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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