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探討《土地法》研討會,出席的澳門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稱,因本澳發展需要,部分承租人的土地被政府以行政手段「借番黎」,同時因要保護世遺景點,政府限制土地發展,發展商要不繼更改土地規劃,以上原因都妨礙了發展期,令發展商面臨收地風險。
他又指,因投資者發展土地需向銀行融資,事件對國際投資者造成打擊,不敢在澳門投資;另外,預售樓花制度在澳門恆之有效,現時事件對制度亦有衝擊;加上若地盤停工,工人亦會失業,各方面都會影響社會經濟發展。
他建議,短期內行政當局應成立機制,審視每個個案情況,甚麼人需要承擔責任,要承擔幾多責任,做法才公平;長期則需檢討《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