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和濫用職權案進行一審宣判,令計劃三罪併罰後,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月7日對令計劃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互聯網圖片)
由於令計劃案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月7日對該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根據判決書,令計劃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名請託人「謀取利益」,並由自己或妻子谷麗萍收受多筆賄款,每筆從60萬元(人民幣,下同)至1,465多萬元不等,累計受賄金額達7,708萬元。
此外,法院查出令計劃在擔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及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國家保密制度」。令計劃也被查出濫用職權,幫助陳姓、張姓特定關係人及親屬調動工作、購買房屋、晉升職務、遷移戶口。
令計劃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接受全部指控,不會上訴,他稱昨日的庭審「刻骨銘心」。(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