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將於明年1月再開庭審理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圖為孟晚舟早前出庭時接受訪問。
在加拿大被扣押的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據報她的代表律師已向當地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立即終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法律程序。
華為發言人周三(20日)表示,有關申請是於上周三(13日)提出,並指出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做法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所規定的雙重犯罪標準。根據加拿大相關法例,將疑犯引渡到其他國家受審,必須證明疑犯被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犯罪行為,加拿大法院暫未有回應。
現年47歲的孟晚舟,被指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的制裁,去年12月被加拿大當局拘捕。孟晚舟的律師指,由於加拿大政府並沒有制裁伊朗,故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孟晚舟的下次引渡聆訊,排期在明年1月20日進行。目前孟已獲保釋,住在溫哥華寓所,保釋條件包括不能在外留宿,必須佩戴全球定位系統跟蹤器等。
(編輯:盧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