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周五宣布全面推行H股「全流通」改革。(CFP 圖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周五(15日)宣布,將全面推行H股「全流通」改革,同時發布《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申請「全流通」業務指引》,意味著市值約港幣1.64萬億元的H股未流通內資股可進入二級市場交易。證監會表示,在試點的基礎上穩步推展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於促進H股公司各類股東利益一致,公司治理更加完善,並助力境內企業更好地利用境內與境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獲得發展也有利於香港資本市場發展。
一般而言,H股指的是並未在內地上市的內地註冊企業,到香港上市的股份類別,當中包括可在香港股票市場流通交易的「外資股」,以及不可流通的「內資股」,而今次「全流通」改革,將允許相關企業將這部分股本轉入港股市場流通。
目前在香港上市的280家H股中,扣除116家「A+H股」,以及完成「全流通」試點的三家,剩餘161家公司試用於今次H股「全流通」改革。根據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報告,今次涉及改革的股份市值約港幣1.64 萬億元,佔香港市場總市值約5.1%。
建行以特批方式最早實現「全流通」在此次改革前,最早的H股「全流通」案例是2005年10月建設銀行以H股全流通方式在香港上市,當時該行的內資股以特批方式轉變H股流通,此後一直到2017年,證監會推動「全流通」試點,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方式,批准聯想控股、中航科工及威高股份三家上市公司分別在去年6月6日、6月15日及8 月7 日完成「全流通」試點。
解決同股同權不同利的問題
中金報告指出,H股「全流通」有利於擴大港股流通市值,提升市場流動性,以及港股整體在國際指數的權重,有關措施利好港交所和中資券商。不過H股「全流通」後,股份減持壓力或加大,報告估計「全流通」推進和股東的實際減持可能是逐步、緩慢實現,中長期對股價影響較小。
廣發證券分析師指出,H股內資股股東與港股流通股股東「同股同權卻不同利」,存在利益不協同、流動性差、估值長期折價等問題。而H股「全流通」改革能夠起到解決「融資難」、促進「價值發現」和破除「流動性困局」等長期功效,是促進港股「價值鐘擺」向上回歸道路上的「一大步」。
H 股「全流通」要點
1. 不再設點限制條件,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則有序推進。
2. 全流通物件包括境外上市前的內資股和上市後的增發股,以及外資股東持有的未流通內資股。
3. 此次全流通不僅針對H股,而且針對未來在港股上市的新股,上市公司可自行申請。
4. 申請H股「全流通」原則上應當事先取得行業監管部門同意。
5. 公司申請H 股「全流通」應當合規公正和港交所規定。
6. H股公司「全流通」後,可以向境內增發,向境內主體增發的股份仍為內資股。
7. 境內股東通過A股證券賬戶參與H股「全流通」業務,不需要專門新開證券賬戶。
8. 境內股東應通過公司選擇一家境內證券公司,參與H股「全流通」交易。
9. H 股「全流通」改革對A股市場運行並無直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