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女子以粵澳兩地牌車輛走私烈酒。
昨(16)日下午,澳門海關透過風險管理系統預警,在關閘口岸截查一輛粵澳兩地牌車輛,並搜出24支烈酒,合共12公升。涉事司機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申報文件,海關已依法作出起訴。
海關檢獲的烈酒屬同一知名品牌,涉事司機為本澳居民,女性,40歲,供稱有關烈酒購自內地,供個人自用。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科處澳門幣5,000元至10萬元罰款,而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提醒,濃度超過30%的酒精飲料,每人每日可攜帶入境澳門供個人自用的容量為1公升,市民和旅客應了解物品進出口的相關規定,以免觸犯法律。市民若發現任何違法進出口活動,可透過海關熱線28965001或電郵info@customs.gov.mo 向海關舉報。
(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