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表示,相關招聘過程未見有違法或違規之處。
今年6月,傳新澳門協會向廉政公署舉報,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五名內地人員擔任翻譯工作,質疑有關做法違反優先聘用本地人員的規則。廉署之後就此事件作合法性調查,相關調查報告今(15)日公布,廉署表示,招聘過程中未見有違法或違規之處。
投訴人指輔助辦公室聘請內地人員擔任中葡翻譯的做法涉嫌違反招聘公務人員的法律規定。對於招聘的合法性,廉署經調查認為,公共部門在專業人員短缺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外地人員擔任專業技術職務。行政公職局作為統籌管理公務員及翻譯事務的部門,認為本澳缺乏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人員,因此確認有關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專業人員短缺的情況。此次招聘包括了專業院校推薦、筆試、口試、面談及履歷分析等甄選環節,最後以所得分數的高低作為聘用標準,過程中未見有違法或違規之處。
然而,廉署認為,行政公職局僅透過日常管理翻譯事務的工作經驗,而非透過公開招聘等更科學及公開的方法,來得出本澳缺乏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人員的結論,這不僅使少數具備「普通話/葡語」傳譯能力的本地人員失去了投考的機會,而且難以客觀及充分驗證澳門是否確實缺乏相關人才。此外,中葡經貿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在解釋此次招聘時,強調「翻譯員除具備較高素質的口筆譯技能外,還需熟悉內地事務」,但忽略了以廣東話為母語的翻譯人員難以應對「普通話/葡語」傳譯工作這一核心理據,從而令人對其招聘的合理性產生質疑。相關的做法明顯未如理想,值得部門認真檢討並加以改善。
(編輯:陳天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