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生活垃圾收費從2010年開始準備,現時已進入立法階段,預計明年底實施。 (互聯網圖片)
報告建議澳門參考香港、台灣,使用指定垃圾袋實施按量收費。 (互聯網圖片)
澳門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研究報告提到,基於澳門的地理環境、城市發展、人口密集程度等特性,建議參考香港,台北及首爾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當中,依據香港及台北的經驗,從提出有關「垃圾收費」的構思到真正落實,均需要多年的準備時間,如香港自2010年初提出至今已接近十年,當中包括進行可行性研究,建設所需的配套設施及回收網絡,調整部分垃圾丟棄方式,推動及宣傳教育,構建合適監管制度及進行立法等籌備工作均需持續及有序推行,以創造推行垃圾收費的社會條件。
研究比較及參考了六個國家或地區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模式,包括香港,台北,廣州,首爾,日本及德國。香港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正處於立法審議階段,計劃以按量收費模式實施,目的旨在提供經濟誘因,推動市民達致源頭減廢目標。方案建議向家居住戶及部分工商業單位以使用指定垃圾袋型式實施按量收費。而少部分工商業單位則以「按重量」的「入閘費」型式收費。
台北,首爾,日本及德國都是實施按量收費以推動源頭減廢及分類回收。台北及首爾的家居住宅必須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棄置垃圾。工商業方面,每天棄置少於30公斤垃圾的工商業單位可使用指定垃圾袋,而棄置多於30公斤垃圾的工商業單位需按其垃圾重量,於垃圾處理設施須繳付「入閘費」。德國實施不同型式的垃圾按量收費,包括使用指定垃圾袋,記錄清空垃圾桶的頻率及垃圾箱載重收費。廣州則實施定額生活垃圾收費,此方法是按不同地區及地居民及本地居民劃分),向住戶徵收定額的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