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停車場建社屋竟觸礁

委員狠批何不撿好果子吃?
04/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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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狠批何不撿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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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長期催促政府曾建公屋,但奇怪是日前城規會討論政府計劃於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東側的停車場(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土地,興建1,000個社屋單位,卻遭到委員大比數反對,細看委員反對的意見,原來又與政府「病急亂投藥」、資源錯配的做法有關。

政府計劃拆掉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興建1,000個社屋單位,遭來眾多反對聲音。 (梁佩茵攝)

計劃興建社屋的地段,位於氹仔體育路與學院路交界,面積10,500多平方米,是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包括政府政策研究室的辦公地點,亦有臨時羽毛球場,草案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90米。

城規會委員、澳門土木結構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首先「發炮」,他指作為城規會委員,雖然非常支持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但該地段已作為運動設施區域有一段長時間,即使未來改建也應該繼續發展康體設施較為合適,如南灣區一直是商業區,亦不會突然改變發展方向。

被問及政府現時只時拋出方案,未來有更優化的規劃會否有條件發展公屋?胡祖杰直言,「呢個係兩回事,事實上該地段根本唔適合,公屋唔係邊度有地就要喺邊度起!」

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屋停車場旁邊設有籃球場,是該區居民運動休憩的好去處。 (梁佩茵攝)

又一資源錯配

另一城規會委員、建築師協會主席梁頌衍指出,該區的康體設施在2005年興建,只有11年時間,「咁快要拆咗佢起第二樣較為浪費」;他強調,不是每一個地段都適合興建公屋,要考慮周邊的人口結構、交通情況等。

梁頌衍認為,本澳並非只有公屋不足,其他如康體設施,公共行政辦公共大樓也緊缺,區域之間的用途應好好利用,他建議興建運動員宿舍或訓練場地,甚至是政府辦公大樓,也較興建公屋合適。他最後指,本澳已有太多資源錯配,例如石排灣公屋群,公屋應集中在澳門北區等人口密集地區,居民也較為方便。

房屋局長山禮度近日表示,政府已收到新類型公屋的研究,但研究結果沒有肯定的發展方向,需要收集更多各界意見,正準備公開諮詢的文本。

為何不建經屋或限價樓?

離島社諮會委員梁銘恩表示,該區附近的社屋(平民新村)還未飽和,質疑現時是否有如此逼切需求,「係咪真係咁多人需要社屋呢?」離島康體設施一直不足,不明白為何要犧牲該區的康樂空間去興建社屋。

她又指,本澳市民對經屋的需求更大,「兩者的要求門檻已經係兩個極端」,若是興建經屋可能更多人受惠,建議當局可公布現時輪候人數與可提供社屋單位的數量相差幾多,讓社會了解其急切性。

街總房屋關注小組召集人梁桂萍(下圖)亦對興建社屋的計劃有保留,理由是目前社屋與經屋的需求仍有很大落差,事實上較多長者已上樓,但很多年輕人買私樓仍存在很大困難,或許興建公屋以外的「限價樓」,為更多年輕夫婦提供選擇。

撑政府積極應對

不過,亦有少數委員贊成政府此舉,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認為,雖然該地段未必最適合興建公屋,但不代表不可行,關鍵在於政府怎樣規劃,例如公屋下層可以配合附近的運動場設置康體設施,亦有可能因此提升該區的社區質素,「唔好咁局限思維!」關鍵在政府規劃時,加入更多配套設施以整合整個社區。他希望政府要以積極態度去應對,而非有反對意見就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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