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去年12月劃定澳門85平方公里水域,但涉及相關水域開發利用基本原則的《海域綱要法》至今尚未出台,故相關水域在申請、審批和監察制度上仍有待完善。法務局代副局長張涵前天(2日)出席公開活動時透露,國家海事部門人員日前來澳,向當局人員舉辦講座,希望能加強溝通,當局後續將研究在本地法律體制的規定下,能否盡快出台一些與海域有關的法律制度。
《 海域綱要法》涉及澳門85平方公里水域開發利用基本原則,澳門各界均希望法案盡早出台。 (資料圖片)
張涵承認,《海域綱要法》對澳門而言比較新穎,故必須重點結合內地及香港的經驗,初步認為澳門沒有一些框架性、綱領性的法律制度,目前特區政府已由海事及水務局、海關及法務局聯合組成的研究小組,共同商討有關立法事宜,惟暫未有具體方向,仍需時再作研究。
談及特區政府的立法進度,張涵表示,政府各範疇在立法工作上均自身規劃,法務局會跟隨今年立法計劃的項目,積極配合,而有一些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及的項目,局方亦正密鑼緊鼓跟進中。他稱,會爭取盡快完成運輸工務範疇的修改《的士規章》工作,至於行政法務範疇的《私人公證員通則》及《凍結資產執法制度》,早前已向立法會提案,他形容,暫時工作進度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