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上訴三審仍敗訴收場,需要支付超過澳門幣1,400 萬的賠償金。
韓國女團少女時代前成員Jessica,早前被爆遭兩家內地經理人公司起訴毀約,索償20億韓圜(約澳門幣1,400萬),官司更由內地打到韓國。據韓媒報道,Jessica於三審中再次敗訴收場,韓國大法院日前作出駁回裁決的決定。據了解,Jessica於2016年曾透過韓國經理人公司,與兩家內地經理人公司簽下演藝經理人代理權的轉讓合約,但之後兩家內地公司指她沒有履行合約,而向中國法院提出起訴並獲判勝訴。之後Jessica以紐約公約將訴訟轉移到韓國。今年2月,Jessica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中被判敗訴後,於7月上訴時被首爾高等法院駁回,到日前三審中再被韓國大法院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