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論壇」昨日討論中央15項惠澳措施,出席嘉賓普遍評價正面。 (梁燦旭攝)
中央日前再推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15項惠澳措施,涵蓋各項民生事務範疇。 (資料圖片)
陳家良(中) 認為,新措施簡化港澳居民到大灣區城市買樓置業,加強到灣區養老意欲。 (梁燦旭攝)
中央早前頒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15項惠澳措施,涵蓋置業、醫療、教育、法律及理財等各個範疇。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10)日討論一系列措施對澳門的影響,出席嘉賓普遍對措施評價正面,但有現場觀眾指,兩地法律制度及社會環境不一,擔心澳門居民到內地置業、生活會有諸多不便。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表示,中央所頒布的政策是對本澳的關懷,以及幫助本澳加速融入大灣區發展,未來特區政府將加強區域合作,實現定位合作錯位發展。阮建中指出,粵港澳三地存在法制上的差異,若涉及中央的事權仍需得到中央的授權及政策上的支援,未來如何克服當中差異和善用「兩制」之利是重要課題。
街總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中央頒布的一系列措施無疑是惠澳政策,尤其是簡化港澳居民到大灣區城市買樓置業,由原本的差別待遇,改成國民待遇,加上對醫療、用藥等限制放寬,相信有效加強港澳居民到大灣區養老的意欲。
工聯廣東辦事處首席代表李從正亦表示,以往中國對藥品的審批都由北京部門進行,如今將審批工作移到廣東省,在澳門通過檢定並使用的藥品可在灣區九個城市中使用,亦是便利澳門市民的政策。
15項惠港澳措施當中包含法律方面的政策,大律師潘愛儀(上圖)指出,由於本澳沒有專門法律規管律師事務所,在本澳的律師都是個人執業,未必能銜接內地有關法律。今次措施將進一步放寬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限制,只要通過資格試,本澳律師將能承接內地的法律訴訟工作,擴闊本地律師事務的空間。
市民憂內地置業保障不足
節目中有現場觀眾發言指,內地置業即使如珠海等二線城市,樓價亦高達二、三百萬元,加上交通不便,難以吸引本地市民置業。又指內地對樓宇業權有40至70年的限制,擔心難以保障本澳市民的權益。澳區廣東省政協委員黃仁民則表示,內地已有政策保障物業的私有權,市民無需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