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公佈上半年打擊的士違規共檢控2,122宗,當中涉及濫收車資和拒載的檢控比例合共1,502宗,佔逾七成。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兼交通諮詢委員梁世權表示,現行的《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已沿用近20年,比如針對拒載、濫收車資的違法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只分別科澳門幣,1000元和300元的罰款,明顥不具阻嚇力,相關規章已嚴重滯後,不合時宜。
梁世權建議,特區政府應加快檢討的士營運方面的相關法律制度,儘快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主要提高包括拒載、濫收車資、議價和兜路等不法行為的罰則,對嚴重或屢犯者取消其從業員資格,以提高法律的阻嚇力,同時通過修法更好地保障守法從業人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