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大灣區買樓

豁免居住社保等限購條件
07/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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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居住社保等限購條件
豁免居住社保等限購條件

林鄭月娥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小組同意推出16項措施,惠及港澳居民、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大灣區。(互聯網圖片)

香港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將豁免包括居住、學習,及繳付社保等限購條件。(互聯網圖片)

高樓價已成為香港社會問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北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表示,將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豁免包括居住、學習及繳付社保等限購條件。

事實上,有關消息今年更早的時候已經傳出。《證券時報》6月時曾引述提供地產代理及相關服務的香港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經理張添鳴表示,相關城市的購樓條件放寬會帶來一定積極影響,短期內成交量會有小幅度增加,後期大灣區的快速發展將吸引更多的港人北上置業。而北上置業的區域也會更加集中在珠海和中山。只不過,大灣區內的大多數城市都有不同程度限售條件,港澳居民購房後再轉手,必須遵循當地的樓市調控。

不過,亦有分析指出,即使放寬港人到大灣區置業,都不代表會引發大量港人即時到大灣區置業的趨勢,因為一直以來港人都可以到內地購置一套物業,而且港人購買力有限。

對於港人在當地置業,各地此前都有不同的規定,以珠海為例,珠海市住建局房產科早前證實,珠海大橋西東各允許港澳客購買一套一手商品房,無社保要求;港澳台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深圳可購買一套住宅居住使用;在廣州,港人需提供相關學習、工作、居住證明,可購買一套自住住宅。

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與上述措施一同公布還有另外15項措施,分別惠及港澳居民、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大灣區,以及建設大灣區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包括便捷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使用電子支付;容許港人在大灣區開設個人銀行結賬戶口的試點計劃,穩步推展至其他銀行,以及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在大灣區城市工作人士,子女可享內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安排;容許大灣區內城市指定港資醫療機構可以使用香港註冊藥物及常用醫療儀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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