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在香港引起的反修例風波至今未有平息。
一名台灣男子到香港搶劫後同日逃回台灣,因香港和台灣之間沒有逃犯引渡條例和司法互助關係,香港警方無法將他起訴,該男子成為行李箱藏屍案疑犯陳同佳的翻版。
《南華早報》今(5)日引述香港警方指,這名台灣男子上月6日上午抵達香港,之後扮顧客進入尖沙咀麼地道一家鐘錶店,用懷疑手槍的武器威脅31歲的店員,搶走2隻價值港幣99萬元的名錶。男子逃離時遭店員追趕,在店外扭打期間槍掉在地上,後被證實是玩具槍,男子往河內道方向成功逃脫。
警方後來調出監控,發現男子搭的士前往機場,經調查,疑犯持有台灣旅行簽證前往香港,並在同日逃回台灣。
報道引述香港政府消息人士指,香港政府嘗試與台灣當局核實疑犯身分,但除非他返回香港,否則無法遭到起訴,又說台警可以將疑犯列入國際刑警組織通緝名單,疑犯前往美國等國家時,則可以在被捕後引渡到香港。
消息人士表示,疑犯很大可能因清楚這個法律漏洞,所以選擇在香港犯案,認為陳同佳案引起了台灣罪犯的關注。
(編輯:梁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