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24年「防火規章」修改一拖再拖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03/11/2019
36656
收藏
分享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梁毓森:消防局並無執法能力及主導修法權

就近日廣祥福花園大火事件,澳門論壇今(3)日早上探討關於「大廈防火」問題

多名嘉賓及市民問到《防火安全規章》法例已有20多年,卻沒有修改的問題。

梁毓森回應時表示消防局對《防火安全規章》法例修改並沒有主導權,且消防在發現有違規情況時並無執法權。

就近日廣祥福花園大火事件,澳門論壇今(3)日早上探討關於「大廈防火」問題,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出席活動。梁毓森被多名嘉賓及市民問到《防火安全規章》法例已有20多年沒有修改,他回應時表示消防局對《防火安全規章》法例修改並沒有主導權,且消防在發現有違規情況時並無執法權。

消防曾向權限部門提供1,023份意見

梁毓森表示,消防局由今年年頭至10月20日曾向相關權限部門,提交1,023份巡查樓宇後的意見書。而根據1995年第24/95/M號法令《防火安全規章》第二條「監察」規定,「土地工務運輸司及發出准照之其他實體有權限監察規章之遵守以及貫徹其執行」,換言之工務局才是負責防火設備的監督部門,然而今日澳門論壇主持指出,曾邀請工務局出席論壇但對方沒有回覆。

《防火安全規章》修改進入立法程序?

查看過去報道,在2017年曾有多名議員在立法會上要求修改《防火安全規章》;而去年6月17日澳門論壇亦曾經討論《防火安全規章》問題。梁毓森被問到規章修改進度時,指出消防局並非主導修例的部門,只是提供意見的部門,他同時表示,《防火安全規章》修例已經進入「立法程序」,然而他解釋立法程序有很多種,包括公開諮詢等等。不過記者翻查《防火安全規章》公開諮詢的資料,發現當局曾在2009年作出相關的公開諮詢,但在諮詢後卻沒有將法例修訂意見呈上立法會。

而出席論壇的立法議員宋碧琪則表示,希望政府盡快推進修改法律規章,避免滯後的條文內容加劇失衡的情況,她亦指出政府應研究交予消防主導修法權,並加強行政合理分配,落實消防有監督權力。

舊樓存在最大消防隱患

記者發現,1995年前生效的樓宇並沒有受到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規管。而今日論壇上有市民認為《防火規章》相當舊,現時一些舊樓甚至沒有消防設備;亦有市民建議修改規章時建議賦予消防局相應的執法權,同時還要邀請消防參與都市更新計劃的協調。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謝思訓表示,澳門舊樓內公共空間窄是很普遍的情況,建議未來「都更」必須將消防安全問題納入規劃之中,他亦認為應修改法律法規時應考慮賦予消防一定的執法權。

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則建議,政府應資助舊大廈裝設簡易消防灑水系統,同時希望政府增加資助和消防安全宣傳,降低唐樓等舊區樓宇在消防設備系統方面的維護成本。

(編輯:陳嘉俊)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