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換錢黨」懷疑聯合至少2名共犯,欺騙同鄉共37萬人民幣;為了掩飾又向司警報假案。
司警今(3)日公布案情指,該名33歲、姓胡的內地男子在路氹城的娛樂場所從事非法兌換貨幣的工作。他於上(10)月下旬還游說另外2名男同鄉「夾錢做生意」,為此當時2人分別向胡某提供17萬及20萬人民幣,作為胡某在澳從事非法換幣的資金。
直到11月1日凌晨,胡某返回內地向2人聲稱,他被一名女客人用「迷暈煙」先迷暈後搶劫,包括2人合資的37萬人民幣都不見了;又聲稱已報案,但澳門警方並不受理。2名同鄉不甘心之餘要求與胡某相約澳門再次報案。
但胡某並沒有赴約,而是於稍後時間、即11月1日早上8時獨自向司警報案,聲稱被搶劫了54.6萬港元;而被「甩底」的2名同鄉則於同日早上10時向司警報案。
司警認為胡某相當可疑,經調查認為胡某是刻意製造被搶的假象欺騙同鄉;並調查到原來胡某將資金存放在賭廳內,司警其後將查獲的52.6萬港元資金凍結,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和虛構犯罪將胡某移送至檢察院。
另外司警相信事件還涉及至少2名嫌犯在逃,已鎖定了目標人物,包括上述的「女客人」。
(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