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歐錦新認為,巴士合同作為一份每年花費十億公帑的公共服務合同,應有足夠的透明度。(阮漢賢攝)
去年獲短期續約15 個月的巴士合同原定於今(31)日到期,因磋商新合同未有共識,兩巴與政府再度簽署14 個月短期合同至明年12 月。
有議員質疑政府在整個合同磋商過程中透露「零資訊」,連續兩次在期限快完結前才向社會公布續期,批評政府「閉門造車」。
立法會昨(30)日召開全體會議, 議員區錦新於議程前發言時指出,巴士服務的臨時合約,意味著服務的提供者甚麼也不用改善,錢照收,價照加,澳門人只能「硬食」。他更批評,當局竟然一份公共服務的合約搞咗數年都制訂唔到,「(政府)佢哋究竟喺度做咩?」,而作為每年耗用十億公帑的公共服務,談判內容、兩方協議等應有足夠的透明度。
議員何潤生則指出, 公共巴士服務是公用事業,涉及公眾利益,巴士續約更是重大的民生決策,為免出現第三次短期續約的情況出現,政府應適當增加巴士合同續約的透明度,讓社會盡早知悉並進行討論,令居民對政府決策有充分了解,提高信心。同時,新合同必須重新檢視與公交服務營運公司的合作模式,調整財政援助審批規則,加強巴士公司財政透明度,詳細公開各項成本和收益,確保公帑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