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電腦犯罪法》法律草案

一常會:有條文表述不清晰 政府需盡快解釋
30/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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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會:有條文表述不清晰 政府需盡快解釋
一常會:有條文表述不清晰 政府需盡快解釋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準備將意見交予政府。(陳嘉俊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9)日早上首次細則性審議修改《打擊電腦犯罪法》法律草案,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稱,草案部分條文存在表述不清晰的地方,例如新增的「偽基站罪」,同時,一常會亦關注草案特別措施中增加擴大警方搜索和進入電腦系統的範圍,建議政府盡快解釋及作出舉例。

何潤生指出,法案修改文本最受爭議第16條第六項,一常會認為法案令執法部門搜索電腦系統的範圍擴闊,希望將意見交予政府後,政府部門可進一步解釋。多名傳媒亦質疑該條文會否令執法部門有權力私自打開他人的電腦系統,何潤生回應現階段無法回答,亦會要求政府作出相關解釋,包括在取得法院的搜查令後,執法部門是否有權力要求他人必須打開電腦系統或其資料的密碼。

另外,《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中第12條的「刑罰的加重」中第一項第一點,法案建議將原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及其他公共實體的表述以「關鍵設施營運者」代替,但另一法案《網絡安全法》中針對的「關鍵設施營運者」則包含公共及私人營運者。何潤生稱認為「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所指的是包含哪幾種、哪幾項,政府都需要清楚解釋。

去信律師公會徵求意見

何潤生引述一常會意見指出,在2009年《打擊電腦犯罪法》設立的時候,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曾向澳門律師公會發信徵求意見,不過當時律師公會並沒有回應,現時委員會亦決定再次就《打擊電腦犯罪法》修訂向律師公會發信徵求意見,未知公會會否就今次修法提出意見。

6月份通過的《網絡安全法》將於12月生效,而早前一般性通過的《打擊電腦犯罪》修改文本亦建議於12月22日生效,現時離12月22日不到兩個月,何潤生被問到時間會否足夠讓一常會與政府作溝通,何指出會加快進度與政府討論,如時間不足亦會要求推後生效時間,政府通常會在一個星期內回應一常會意見,一常會準備將法案的意見交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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