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與消委會及澳門世貿仲裁中心合作

推出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
28/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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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研究及統計廳總監梁文雁表示,「調解計劃」鼓勵以磋商解決金融消費糾紛。(金管局提供圖片)

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指出,即使糾紛不在「調解計劃」範圍,也可請求中心按《內部規章》調解。(張庾睿攝)

調解員林嘉慧指,交通意外的保險賠償可透過調解快速達成賠償協議。(張庾睿攝)

金融消費爭議時有發生,消費者若一旦遇上,日後有多一個解決渠道。今年5月,金管局、消費者委員會及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推出「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鼓勵以磋商解決分歧。

金管局研究及統計廳總監梁文雁接受訪問時指出,若消費者遇上金融爭議到金管局或消委會投訴,兩部門會按職能接收和處理,若投訴未能解決,會向有調解意願的消費者提供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的調解申請表格及聯絡方式。若經仲裁中心審查確認爭議符合「調解計劃」的五個條件(詳見下圖),就會委派專業調解員跟進。梁文雁稱,澳門78家金融機構及兩個行業公會都已應邀成為計劃成員,必須配合消費者要求參與調解程序。成員名單已在金管局網頁公布。

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表示,自「調解計劃」推出以來,收到不少查詢,主要關心如何申請調解、程序、收費等。該仲裁中心已培訓了129名認可調解員,當中三分一來自金融消費及法律範疇,未來亦計劃舉辦金融調解培訓課程。今年7月,澳門世貿仲裁中心與灣區九市的金融消費糾紛中心及調解委員會簽署了《粵澳金融糾紛調解合作協議》,可促進灣區居民享有更全面的金融消費權益保障。

執業律師林嘉慧現時身兼澳門世貿仲裁中心的調解員。她認為調解相比起訴訟,好處在於成本低、效率高,且最終方案是由雙方選擇共同達成;香港、內地都鼓勵使用調解解決紛爭,調解已日漸成為通行的解決糾紛方式,作為調解員亦非常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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