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管轄橫琴澳方口岸
26/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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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管轄橫琴澳方口岸
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管轄橫琴澳方口岸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今(26)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會議認為,為了實現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珠海市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為兩地之間的交通運輸、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提供便利,有必要在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島的橫琴口岸內設立澳方口岸區。

據新華社報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啓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而有關區域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具體啟用日期及具體座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該預留空間用於建設行車隧道、站台以及連接站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區域的封閉通道等輕軌設施。

(編輯:袁金秀)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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