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韓簽逃犯移交協定

陳司:暫未計劃與港簽相關司法協議
23/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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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韓兩地今簽兩份司法協定。

眾嘉賓出席簽署儀式。

陳海帆(右)稱,特區政府暫時未有計劃與香港簽署相關司法協議。

澳門特區及大韓民國今日(23日)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的簽署儀式。澳門方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文件;大韓民國則由大韓民國駐香港總領事KIM WEON JIN作代表。

KIM WEON JIN受訪時表示暫時未有兩地移交逃犯的案件,期望透過協議可加強兩地間的合作。陳海帆表示,兩方經過多年的磋商終達成共識, 相信上述兩份協議可促進兩地的經濟、貿易,以及人民的交往。陳海帆續稱,日後如發生涉及兩地的法律問題,可透過機制處理問題,以確保兩地司法機關可執行職責。

陳海帆補充,刑事司法互助方面分為三類,包括移交逃犯、刑事司法協助、移交被判刑人,而上述是需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同時特區亦會運用現有的範本,與其他國家及地區進行商討及修改。

另外有傳媒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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