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僱員應納最低工資保障?

議員憂影響其就業機會
23/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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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表示,有議員擔心納入最低工資會影響殘疾人士就業機會。 (梁燦旭攝)

當局以往舉辦殘疾人士就業配對活動,提升就業機會。(資料圖片)

獲嘉許僱主湯錦珍認為,政府應將殘障僱員納入最低工資法案保障。 (梁啟迪攝)

《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正由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審議,社會聲音普遍認同設立最低工資保障「打工仔」,但對於殘疾人士和外籍家傭不納入保障範圍就有不同意見。有長期聘用殘疾僱員的僱主認為,將殘疾僱員納入最低工資保障,可讓他們得到尊重和公平對待。另一方面,有意見就擔心若最低工資涵蓋殘疾僱員,將會影響其就業機會,認為現時政府補貼僱主的形式更具可行性。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22)日舉行會議,政府代表列席討論《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表示,法案內容本身並無大問題,然而有社會團體建議將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的保障,會上有議員就擔心殘疾人士納入法案後,會影響其就業情況。

陳澤武指出,即使法案將殘疾人士排除在外,政府依然會以行政措施支援,其薪酬亦會依照最低工資標準調升,扣除僱主支付的部分,其他由政府補貼。如果將殘疾人士納入法案內,即代表要由僱主支付其全部薪金,恐怕影響殘疾人士的就業環境。陳澤武舉例,如果現時一名殘疾僱員薪酬為5,000元,若僱主支付2,000元,其餘3,000元則由政府補貼;如果新法案將殘疾人士納入保障範圍內,屆時月薪逾6,000元則由僱主全數承擔,或不利殘疾人士就業。

會上有議員提出,澳門能否引入生產力評估機制,由專業人士對不同程度或方面的殘疾人士,評估其工作表現,再按比例設定薪酬。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澳門現時未有條件設立評估機制,因為評估需要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澳門在此方面未有足夠資源,引入生產力評估未必能確保殘疾僱員的福利,恐怕會變相影響殘疾人士薪酬。

僱主:納最低工資體現公平

對此問題,僱主又有何意見?聘用殘疾僱員多年、獲得政府嘉許的誠品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湯錦珍表示,殘障僱員應被納入最低工資法案,讓他們得到尊重和公平對待。湯錦珍的公司僱員享有同工同酬待遇,曾有員工認為殘障僱員工作量較少,認為薪酬相同不公平,但經解釋後團隊亦逐漸接納。湯錦珍指出,殘疾僱員往往會遇到情緒問題,其他僱員未必知道如何處理,建議社工和輔導員增強支援,同時政府和公司應給予殘疾僱員更多再培訓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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