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53人申報參與「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 (資料圖片)
社會保障基金於2018年推出「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設置試工寬限措施和迅速返回機制,鼓勵殘疾人士主動規劃就業。社會工作局日前回覆議員黃潔貞書面質詢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有153人申報參與計劃,其中70人成功就業,約佔整體個案45%,32人仍在試工,51人返回領取殘疾金。
社工局指出,因應殘疾人士需要更多時間適應勞動市場,就業計劃的試工寬限期,已由試行階段的30天延長至90天,且每12個月有兩次試工機會,即合共180日試工期。殘疾人士只需向社保基金申報,便可於一定期限內嘗試工作,經試工後未能正式投入勞動市場、且沒超出試工期限的受益人,可透過計劃的迅速返回機制,繼續領取殘疾金,試工期間收取的殘疾金亦毋須退回。當受益人的試工期限屆滿、被視為正式投入勞動市場後,才會終止發放殘疾金。
此外,社工局於2010年及2014年推出兩期「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支持社會服務團體開辦社會企業。截至今年7月,透過計劃開辦的「心悅洗衣」和「喜悅市場」合共聘請25名殘疾人士,以及協助18名殘疾僱員轉職到其他企業,其中「心悅洗衣」已達到收支平衡。